试点成效显著 推广家电下乡正逢其时
[编者按]:从2007年12月开始,山东、河南、四川3省进行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试点工作,对3省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3类产品,比照出口退税率,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以达到拉动农村消费,帮助农民改善生活质量,减少贸易顺差、促进家电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经过近半年实践,试点成效显著,推广家电下乡政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如何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操作方案、尽快制定家电下乡推广方案?财政部经建司三位干部撰写的这篇调研报告给出了分析和建议。
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据统计,截至4月30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约销售143万台,销售额达20亿元,其中,冰箱、冷柜销售量占3省农村同类产品的70%-80%,彩电占据90%以上;试点省农村试点产品销售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上,有100多万农户在试点中受益。
家电下乡政策为企业找到了新的增长点,大大缓解了国内家电产能过剩的压力,开拓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相关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投入了很大人力和财力,积极发展乡镇营销和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网点管理营销水平。不少企业反映,通过家电下乡,原来松散的营销渠道变得紧密了,传统的家电夫妻店开始向连锁经营转变。
由于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民反映补贴产品品种及型号少。强烈建议将洗衣机、空调、电脑等纳入补贴范围。二是企业反映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低。企业普遍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提供了开拓农村市场的良好契机,不中标将影响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投标时竟相压价,导致中标价格偏低,生产企业留给经销商的利润低于正常产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三是地方反映基层人手少、经费紧张,影响补贴进度。试点省普遍反映,乡财政仅有约3人甚至更少,却承担着几十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发放,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地方配套的20%补贴资金,山东全部由省级负担,河南全部由县级负担,四川由省、市、县分别按5∶3∶2的比例负担。由县级负担更增加了基层经费紧张,影响了基层工作积极性。针对这些问题,3省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组织产销衔接,及时调整操作办法,简化补贴程序,克服困难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推广时机已经成熟
笔者认为,当前,推广家电下乡政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一是从当前经济形势看,扩大消费的任务更加紧迫。今年一季度,在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中,回落较多的主要是出口,并由此引起国民经济总体增速呈回落趋势。有关方面预测,受美国次贷危机、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利率上调等综合影响,下半年我国出口增速大幅回落的风险加大,并可能由此导致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进而不利于整体国民经济运行。家电业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高增长更多地得益于出口拉动。去年CRT彩电出口下降17%,今年一季度,冰箱、手机、洗衣机出口增速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19、15个百分点。
二是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财政发挥扩大消费的作用。推广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农村家电消费升级的有利时机,通过直接补贴消费者,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发挥财政促消费的积极作用。
三是家电下乡的操作方式和各项运行机制已基本成熟,为推广家电下乡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试点的各项运行机制已经经受了实践的检验,运转顺畅,探索出了一条支农惠农的新路子。经过试点实践,家电下乡操作办法和各项运行机制已基本成熟,完全能够承担推广工作的要求。另外,地方政府、农民、企业等各方面要求推广家电下乡的呼声很高,要求扩大家电下乡产品和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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