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出售前已维修 消费者退机获补偿
08年08月13日 06:15:30 来源:福州日报 李智勇
刚买1个多月的手机就经常出现死机、无故关机等问题,商家却认为手机无故障不肯退换。消费者贺先生查售后服务部维修记录发现,该手机售卖前已因软件故障原因进行了升级维修。日前,经连江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调解,贺先生如愿退货,并得到300元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补偿。
2007年11月,贺先生花2300多元从连江县某商场买了1部诺基亚6708手机。刚使用1个多月,该手机就出现经常死机、无故关机、电池不耐用等现象,而商场却认为该手机没有故障,不能退换。
贺先生认定手机有问题,于是拿着手机来到福州市诺基亚手机售后服务部检测咨询,发现该手机于2007年5月由于软件故障造成软件死机原因进行了软件升级。贺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纳闷:2007年11月买的手机,怎么在2007年5月就有了维修记录?
贺先生拿着手机及维修记录单来到商场,要求商场退一赔一。而商场却称这是厂家在售前发现该批次手机的瑕疵后招回进行软件升级的,不属售后维修行为,只能给予全额退款。双方争执不下,贺先生向连江12315投诉。经连江12315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场给予全额退机并拿出300元作为贺先生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的补偿,解决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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